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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恢復費繳電費 水上擺「不平」
林春元/水上報導
鄉鎮公所真是一窮二白了。水上鄉公所竟拿台電公司繳交的路面恢復費,去繳積欠的電費,水上鄉長王啟澧昨天表示,是預借,但重要路面的恢復仍會優先完成。
劉敬祥議員於昨天質詢指出,水上鄉鬧區道路目前無一條平整,交通局長是否知道怎麼一回事?交通局長林聰利表示,據他了解,管線單位在水上鄉進行地下化,依規定要繳交道路恢復費用給鄉公所執行,但其中600多萬元被拿去清繳電費,有些則可能拿去發員工薪水。
縣長陳明文說,不管是「挪用」或「流用」經費,事關交通安全,路面都要修復,的確有不少水上鄉民眾向他反映。
水上鄉長王啟澧表示,台電公司實施管線地下化,確實繳交了1300多萬元給鄉公所執行路面恢復工程,但因鄉公所多年累積電費達900多萬元,清繳之後只剩下300多萬元,將優先用於比較重要道路的路面恢復工作,不足經費再繼續籌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