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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變更設計工程已經做完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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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篇文章 • 第 1 頁 (共 1 頁)

未辦變更設計工程已經做完了,怎麼辦?

文章由 pig7814 » 2011 9月 09 (週五) 8: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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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小型工程,施工項目為清理涵管,
包商用挖土機挖開,才發現涵管破損不勘,遂自行更換涵管,
後來課長叫我辦變更設計,會勘後拿包商之前開挖的照片簽,
詐聽之下,好像清理涵管變更換函管,對的起國家,
但現在想起,變更程序觸犯偽造文書的問題.....
現在想起真的心驚膽跳,
到底怎樣做才不會觸法,又能給包商合理的交代嗎?
pig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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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franck » 2011 9月 09 (週五) 8:35 am

包商已施作完成是事實就不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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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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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未辦變更設計工程已經做完了,怎麼辦?

文章由 jjq519 » 2011 9月 09 (週五) 9:00 am

pig7814 寫:有個小型工程,施工項目為清理涵管,
包商用挖土機挖開,才發現涵管破損不勘,遂自行更換涵管,
後來課長叫我辦變更設計,會勘後拿包商之前開挖的照片簽,
詐聽之下,好像清理涵管變更換函管,對的起國家,
但現在想起,變更程序觸犯偽造文書的問題.....
現在想起真的心驚膽跳,
到底怎樣做才不會觸法,又能給包商合理的交代嗎?


簽呈要陳述事實 監工也能確認施做無誤 應該就OK
jjq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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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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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未辦變更設計工程已經做完了,怎麼辦?

文章由 pig7814 » 2011 9月 09 (週五) 9:33 am

jjq519 寫:
pig7814 寫:有個小型工程,施工項目為清理涵管,
包商用挖土機挖開,才發現涵管破損不勘,遂自行更換涵管,
後來課長叫我辦變更設計,會勘後拿包商之前開挖的照片簽,
詐聽之下,好像清理涵管變更換函管,對的起國家,
但現在想起,變更程序觸犯偽造文書的問題.....
現在想起真的心驚膽跳,
到底怎樣做才不會觸法,又能給包商合理的交代嗎?


簽呈要陳述事實 監工也能確認施做無誤 應該就OK


可是會勘是看現場已施做完成,會勘後寫簽都是寫,
經實地會勘xxxxxx,然後看現場的照片陳訴,但拿包商之前開挖的照片陳訴,
跟前面那句話就對不上來,
還是寫簽就寫,看後附照片陳訴就好,怎麼做才能保護自己?
pig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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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franck » 2011 9月 09 (週五) 9:42 am

寫簽盡量詳細陳述事實,可以準備照片或附件佐證,應該不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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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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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Fanghsiang » 2011 10月 16 (週日) 8:24 pm

包商自己先做了
當然是叫包商自己吞下
通常先行施工有以下兩種情形
1.事前有簽准先行施工
2.或是有緊急需求你真的有口頭跟包商做(當然這是要合約或機關行政規則內許可的)
此外如果是我遇到包商自作主張先動工的
真的是要包商自己吞的
Fanghs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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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未辦變更設計工程已經做完了,怎麼辦?

文章由 opender » 2011 10月 16 (週日) 9:21 pm

pig7814 寫:有個小型工程,施工項目為清理涵管,
包商用挖土機挖開,才發現涵管破損不勘,遂自行更換涵管,
後來課長叫我辦變更設計,會勘後拿包商之前開挖的照片簽,
詐聽之下,好像清理涵管變更換函管,對的起國家,
但現在想起,變更程序觸犯偽造文書的問題.....
現在想起真的心驚膽跳,
到底怎樣做才不會觸法,又能給包商合理的交代嗎?


肚子已經搞大了,當然只好生下來,照實報上去簽准就好了 ~~~ (交出來)
op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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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o398 » 2011 10月 16 (週日) 9:29 pm

當時發現問題包商有通知你嗎??

如果沒有通知你...現在又來討...而且態度不佳的話那就當作沒有囉 (bingo)

如果包商有通知你又願意吸收當然就是上上選... (GOODJOB)

如果不行~簽就寫說為考量工程時效減少對民眾之影響

或是避免損害程度擴大...等云云

於X月X日現場指示承包商先行修復

辦變更時再檢附前中後照片

以上補救供你參考...
o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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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未辦變更設計工程已經做完了,怎麼辦?

文章由 altiss2002 » 2011 10月 20 (週四) 12:11 pm

pig7814 寫:有個小型工程,施工項目為清理涵管,
包商用挖土機挖開,才發現涵管破損不勘,遂自行更換涵管,
後來課長叫我辦變更設計,會勘後拿包商之前開挖的照片簽,
詐聽之下,好像清理涵管變更換函管,對的起國家,
但現在想起,變更程序觸犯偽造文書的問題.....
現在想起真的心驚膽跳,
到底怎樣做才不會觸法,又能給包商合理的交代嗎?


會勘是必要過程
但整件案子你是否事先知情?
若你知道該種情形,是有義務完工後辦理變更設計
該被罵就被罵,否則無法辦理驗收

若整件案子你都不知道,就由廠商自行吸收
或者由知情者簽辦變更設計處理,最為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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