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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管考19分
如果我申請訴願要營管免試 應該來不急了吧 我把營管拿掉就上榜了耶
好難過 我真覺得這個免試方式很爛 考試法明明說滿三年就可以面試
結果訂個報名前兩個月要提出申請 那考試法不就改修法了
我要去申請訴願 ~ 試試看說不定可以列為先例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5月 05 (週一) 8:23 pm
gswang 寫:營管考19分
如果我申請訴願要營管免試 應該來不急了吧 我把營管拿掉就上榜了耶
好難過 我真覺得這個免試方式很爛 考試法明明說滿三年就可以面試
結果訂個報名前兩個月要提出申請 那考試法不就改修法了
我要去申請訴願 ~ 試試看說不定可以列為先例
gswang 寫:第 七 條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各該類科部分科目免試:
一、具有附表一各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或第二款之資格,並曾任該科技術工作,成績優良;其服務年資研究所畢業者三年,大學畢業者四年,專科畢業者五年,有證明文件者。
二、具有附表一各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或第二款之資格,並曾任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講師三年以上、助理教授或副教授二年以上、教授一年以上,講授該類科應考資格第二款所列學科至少二科,有證明文件者。
三、領有外國政府相等之該類科技師證書,經考選部認可者。
我也只能用第七條去試試看爭取了
其實也知道這次自己有很多地方不是很足夠
會繼續拼下去
gswang 寫:今年超過三年了一定會去申請 ~ 不過感覺考選部要把這條法條改成
報名前兩個月滿三年才對 不然每年都有我這種考生 !!
我是邊工作邊考的 ~ 繼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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