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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各位前輩大家好,小弟因業務關係需要認定既成巷道,故有疑問希望能有前輩指導: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釋字第400號解釋文,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其次,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其三,須經歷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所謂年代久遠雖不必限定其期間,但仍應以時日長久,一般人無復記憶其確實之起始,僅能知其梗概(例如始於日據時期、八七水災等)為必要。」
我前遇到的案件是有一個無尾巷, 如下圖aa部分,在都市計畫圖內沒有標示亦不是計畫道路,現在亦無巷道名稱
<a href="http://imgbox.com/abgPRFOs" target="_blank"><img src="http://t.imgbox.com/abgPRFOs.jpg" alt="image host"></a>
僅供cc(後門)、bb(後門)、ee(正門)使用,所以算不算是屬於僅供特定人士通行之巷道呢?
算不算是現有巷道or既成道路 還是算袋地通行權
aa bb cc dd ee是位於商業區裏面,而aa是國有地bb、cc、dd、ee都是建築物。但年代久遠調不到建照。所以亦無建築線指示圖。
ee陳情要認定aa是既成道路,dd陳情要認定非既成道路
主因是因為dd要申請建照,若aa為既成道路(及現有巷道)就需要退縮 那面寬就會不足,建照無法取得
ee是怕aa若不是既成巷道,那aa會因為dd蓋房子而變小,影響通行,
另aa在日據時代前 有編為xx巷 ,但不知為何 被整編後 沒有巷道名稱,故ee門牌為xx路-1。
困擾很久,惠請各位大大給予相關意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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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mgbox.com/abgPRF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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