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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建管處的公務人員,負責使用執照核發,當然也負責所謂的施工管理,遇到很爛的建商保護措施都不做,一給它辦依涉及公共安全勒令停工後,才草草了事的把安全帆布用好,更叫立委施壓要我立即復工,而且停工期間還被鄰房檢舉他們偷做,還質疑我包庇建商,天呀,我怎麼可能一直叮著一個建案,那我都不用辦其他事情了,現在還被政風室約談涉嫌包庇廠商,請問前輩們我該怎麼辦ㄋ?
謝謝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6月 20 (週五) 3:23 am
KYC 寫:建築工地申報開工時,建管單位准予開工報備的公文副本就應該要給當地管轄勞檢所~~讓他們列案,知道有這工地!!
後面施工管理,你發現有勞安措施不足,不管是停工/限期或立即改善,發文時副本也一併給勞檢,他們就會去處理.
(這樣做的好處是:勞安標準他們絕對比你懂~~萬一你在民代的壓力下讓他草草復工,萬一工地做的標準或你要求的不是標準措施,萬一哪天真的發生甚麼事,你跑得了嗎???~~另外,勞檢所主管不是民選,民代壓力"相對"較小,有本事,你建設公司/民代自己去找他們喬~~看他們放不放水~~責任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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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政風在關注這件事了,就趕快把一切該依法處理的程序補正,開罰/停工...撇清你跟建商真的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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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安全帆布是啥????--乙級勞安考過了,但我好像沒聽過這名詞??--是我太混了嗎??
KYC 寫:2. 安全帆布指的是鷹架外掛防塵網+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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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好像是歸環保管的耶...
有安全作用??(至少心理上的安全感作用是很大啦~~以前的經驗!)
勞安管的應該是中欄杆/安全索,不知道有沒有記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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