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 私人因建物之土地範圍設有水溝佔用,該受佔用水溝面積為私人所有,因建物有增建擴及水溝面積坪數,該建物之增建因水溝設置而受其限制, 然嚴重影響其土地使用權利, 原設立水溝佔用建物之範圍,權責為水利局職掌業務管理,陳情人因土地用途關係受水溝設立限制,區公所現場了解與處理,表示旁邊有國有土地可以遷移,想問這些單位為何??時間會拖延多久??可以快速的方法嗎?。
謝謝。 目前知道有1.縣政府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5月 01 (週四) 8:37 pm
版主: 紫煌
wjjpp 寫:桃園縣-- 私人因建物之土地範圍設有水溝佔用,該受佔用水溝面積為私人所有,因建物有增建擴及水溝面積坪數,該建物之增建因水溝設置而受其限制, 然嚴重影響其土地使用權利, 原設立水溝佔用建物之範圍,權責為水利局職掌業務管理,陳情人因土地用途關係受水溝設立限制,區公所現場了解與處理,表示旁邊有國有土地可以遷移,想問這些單位為何??時間會拖延多久??可以快速的方法嗎?。
謝謝。 目前知道有1.縣政府2.區公所工務科,區排科 2.水利局
wjjpp 寫:可以告誰??怎麽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0 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