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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然係以該長官犯罪的意思而為之,仍難解脫共同圖利之罪責。

供各位使用者發表各類弊案、起訴案、判決案,希望各位使用者以此為借鏡,避免誤觸法網。
發表的資料可以為新聞、起訴書、判決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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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篇文章 • 第 3 頁 (共 4 頁) • 1,2,3,4

Re: 縱然係以該長官犯罪的意思而為之,仍難解脫共同圖利之罪責。

文章由 xarxarxar » 2016 3月 21 (週一) 5: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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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大這麼喜歡看正晶限時屁哦?

我有空的時候,比較常看 fox crime 的法網遊龍啦,限時屁對我幫助不大。 (印堂發黑)

KOF2000 寫:不會啦,最近正晶限時"劈",天天捅那些收回扣讓人背黑鍋的案子,很快土木界就會恢復正常水準啦,大家就可以安去開業去囉 ~~~~~ (GOOD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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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縱然係以該長官犯罪的意思而為之,仍難解脫共同圖利之罪責。

文章由 KOF2000 » 2016 3月 21 (週一) 5:13 pm

xarxarxar 寫:K大這麼喜歡看正晶限時屁哦?

我有空的時候,比較常看 fox crime 的法網遊龍啦,限時屁對我幫助不大。 (印堂發黑)

KOF2000 寫:不會啦,最近正晶限時"劈",天天捅那些收回扣讓人背黑鍋的案子,很快土木界就會恢復正常水準啦,大家就可以安去開業去囉 ~~~~~ (GOODJOB)


其實是都看啦,面對面、限時屁、追追追,都是回家喝茶打屁時的好節目說,哈哈哈 ~~~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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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縱然係以該長官犯罪的意思而為之,仍難解脫共同圖利之罪責。

文章由 paul0916636000 » 2016 3月 23 (週三) 10:00 pm

建議參考司法院政風處對本議題的說法
參考網址: http://www.judicial.gov.tw/ged/2007/ind ... tentID=284
paul09166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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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縱然係以該長官犯罪的意思而為之,仍難解脫共同圖利之罪責。

文章由 紫煌 » 2016 3月 23 (週三) 10:29 pm

paul0916636000 寫:建議參考司法院政風處對本議題的說法
參考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ged/2007/index.asp?navID=17&contentID=284


不是我要吐嘈政風處,政風說的,有說等於沒有說
原因在於
圖利罪的起訴,其權責在於「檢察官」,不是政風單位可以「越權」解釋的,
偏偏圖利罪的條文,很多是「不確定」法律概念~~
還有一個關鍵是法官,同樣一個法條,有甲乙丙丁說,但都是「事後說」,政風一樣沒本事「事前說」
圖利的舉證和判例其實很多,其中不乏被判的莫名其妙的
甚至還有法官明知道被告冤枉,還是硬冠上「有罪無刑」的

所以,個人認為,政風、廉政、檢調、法官掛在嘴上的「對價說」,只存在於「考卷上」
不然間接圖利罪也不會被創出來

既然話談開了,大叔我就分享一下現實公務界的運作模式,這個補習班都不會教
在公務界,很現實的很客觀的說,行政小於立法,立法又小於司法,
例如行政機關的裁罰,常常被法院藉故撤銷,司法院的決定,全國所有機關都會聽。
所以說對於廠商的開罰,久而久之就有一套默契,我把他稱為「公務員只有行政權,沒有裁量權」
這條線通常是很清晰的,法匠不會允許你去觸犯,犯了就是逆龍麟
假設今天有一個案子,水保要開罰6-30萬,若是裁罰基準沒有定,那請一定要開罰30萬的
或者說,開罰時,盡量往嚴重的光譜那邊移動~~
當然,被裁罰人對此行政處分一定有意見,
但是請不要心軟,請他到公正第三單位去尋求救濟,
吾人必須尊重法官,把裁量的空間留給法官,試問,
若你把罰款降到20萬,不就壓縮法官「裁量」空間,
法官一個月比吾人多領一倍薪水,當然要擔多一點責任
因此,標準的SOP,就是一律罰重,不然「圖利」很可能就會成立,換檢察官找你~~

所以啦!最近不是有一個明光電子廠,他的罰單被撤了?
行政機關罰很重→對社會有交代→廠商救濟→法院撤單→對廠商也有交代→機關依法院的意思檢討罰單重開→皆大歡喜,
對機關來說,黑鍋都給法官背,我要是首長,我也會說「遺憾!尊重司法」

回想一下,各位紅燈右轉,被條子杯杯攔下來,請問該紅單金額是多少?
99﹪都罰最高金額~~原因就是「公務員只有行政權,沒有裁量權」
警察都比各位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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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縱然係以該長官犯罪的意思而為之,仍難解脫共同圖利之罪責。

文章由 KOF2000 » 2016 3月 24 (週四) 9:33 am

簡而言之,法官是做"神"在做的工作,卻只領"人"的薪水,對吧 ? ~~~~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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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縱然係以該長官犯罪的意思而為之,仍難解脫共同圖利之罪責。

文章由 紫煌 » 2016 3月 28 (週一) 9:00 pm

KOF2000 寫:簡而言之,法官是做"神"在做的工作,卻只領"人"的薪水,對吧 ? ~~~~ (XD)


我的看法是,法官比土木職系多領2-3倍薪水,除了「養廉」

更應該「能者多勞」,多領者,多勞,天公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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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縱然係以該長官犯罪的意思而為之,仍難解脫共同圖利之罪責。

文章由 KOF2000 » 2016 3月 29 (週二) 8:37 am

紫煌 寫:
KOF2000 寫:簡而言之,法官是做"神"在做的工作,卻只領"人"的薪水,對吧 ? ~~~~ (XD)

我的看法是,法官比土木職系多領2-3倍薪水,除了「養廉」
更應該「能者多勞」,多領者,多勞,天公地道


可是本院很多多領者,少勞,天誅地滅 ????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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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縱然係以該長官犯罪的意思而為之,仍難解脫共同圖利之罪責。

文章由 xarxarxar » 2016 3月 30 (週三) 11:40 am

司法官在書狀上寫一個字,就比被告、被起訴的土木公務員簽一狗票公文還重要。這點大家無疑義吧?

所以同樣一天9個小時的工作時間,司法官當然領錢比土木公務員還多嘍!這已經是階級問題,不是能力孰高孰低的問題。飛機與坦克,怎麼比?

就像其他職系的爛缺,比土木職系的爛缺還少;甚至颱風天多數職系的公務員都想放假,就可憐的土木人在皮皮剉還要留守當店長。這也是公開但無奈的公務體系勞役不均所產生的隱性階級問題啊!

有能力的,就把爛缺轉成好缺苟延殘喘,不然就放下土木好好提昇自己的階級吧!

KOF2000 寫:
紫煌 寫:我的看法是,法官比土木職系多領2-3倍薪水,除了「養廉」
更應該「能者多勞」,多領者,多勞,天公地道


可是本院很多多領者,少勞,天誅地滅 ???? (XD)
最後由 xarxarxar 於 2016 3月 30 (週三) 11:42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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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縱然係以該長官犯罪的意思而為之,仍難解脫共同圖利之罪責。

文章由 KOF2000 » 2016 3月 30 (週三) 11:42 am

提昇自己的"長度",安慰很多寂寞的女法官幫你打天下,不是更快 ???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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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縱然係以該長官犯罪的意思而為之,仍難解脫共同圖利之罪責。

文章由 xarxarxar » 2016 3月 30 (週三) 11:47 am

說得好!

請幽默的K大技師,現身說法教一下大家怎麼作好水土保持,增長男性的三高三長吧!

相信您在庭院裡,一定用自己的長處,捅了不少老太婆的臭嘴吧?讓院裡的公務員,產生寒蟬效應,沒人敢惹你嘍!

真是「庭院深深深幾許,K大長處沒得比」啊!

KOF2000 寫:提昇自己的"長度",安慰很多寂寞的女法官幫你打天下,不是更快 ???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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