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徵求 技士~2023-01-10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3-01-05~2023-01-1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迴避任用、第二十八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所規定各款情事之ㄧ,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工作項目 (一)辦理空氣污染防制相關業務。
(二)辦理固定污染源許可稽查管制業務。
(三)辦理本市一般廢棄物、事業廢棄物及處理場之各項土木工程設置業務之規劃、維護、設計、施工、設備選用、安裝、檢查、操作、管理與檢測等相關土木工程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報名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務必於112年1月10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後,並上傳報名表(請至本局官網『徵才公告』區下載) 、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任用資格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檔(以上資料須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若資料不全經通知補正未補正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請務必留白天可聯絡到的電話)。
聯絡E-Mail shanlm@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若非本府現職人員,須陳報高雄市政府同意後始得商調。
二、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人:單小姐 電話:07-735150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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