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經建課)~2023-01-13

徵才機關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經建課)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1-09~2023-01-13
資格條件 (一) 國中以上學校畢業。
(二) 品行端莊,工作認真負責,能接受於戶外工作。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 無經驗可, 具植栽養護經驗為佳。
(五) 能配合業務假日或夜間加班。
(六) 具有汽、機車駕照。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公園巡查、植栽維管業務。
(二) 辦理區內灌木、喬木修剪、搬取物品及其相關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經建課(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 )
聯絡E-Mail ae1175@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方式:1.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建課臨時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於112年1月13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4樓,秘書室李小姐收。2.以電子郵件投遞履歷者,請備齊相關表件電子檔寄至(ae1175@ntpc.gov.tw)。
(二) 報名應繳文件: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經歷相關證件(或證照)影本5.汽車及機車駕照等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另行測驗之,錄取正取2名並 得增列候補1至3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寄還應徵相關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五) 月薪新臺幣26,900元(含勞健保)。
(六)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471李小姐,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分機220經建課張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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