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徵求 約僱人員(代理三等書記官職務)~2022-07-18

徵才機關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無官職等;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五等280薪點,按行政院訂頒111年薪點折合率129.7計算,折合新臺幣36,316元。
職稱 約僱人員(代理三等書記官職務)
職系
名額 正取2名,視成績酌增備取數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2-07-12~2022-07-18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二、公立或經立案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證書或資格證明文件者。
三、嫻熟電腦文書作業(公文寫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達50個字以上。
四、具相關工作經驗及曾任職公職機關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文書、打字、整卷、歸檔、佐理檢察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708203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310號
聯絡E-Mail tzou1016@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須檢具之證明文件等均請詳見報名簡章,報名簡章及報名表等請至本署網頁https://www.tnc.moj.gov.tw/自行下載。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詢聯絡電話:06–2959731轉6303鄒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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