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19~2023-01-31 |
資格條件 | 1.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符合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3.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工作項目 | 國稅稽徵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中央路112號6樓 |
聯絡E-Mail | NH19556@ntbn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於112年1⽉31⽇(星期二)前登入⾏政院⼈事⾏政總處⼈事服務網「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學歷畢業證書、(6)其他相關專⻑證件(本項無則免附)完整上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恕不受理報名,無法參加本次甄選。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審查資格符合⼈員,擇期通知參加⾯談,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2、請務必確認履歷資料是否正確,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切後果由當事⼈負責。 3、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分局通知當事⼈,並依公務⼈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惟倘應徵⼈員均不適當,本分局得予從缺。 三、聯絡⼈: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事室林⼩姐,電話:03-5336060分機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