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臨時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14~2023-02-22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大學以上,熟悉電腦操作具電腦文書編輯處理能力、具有英語及閩南語口語溝通能力為優。 (二)應附證件: 1.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證書(或其他英文檢定證明文件)。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 1.辦理總機及郵寄等業務。 2.辦理公文登打、列管案件公文稽催及解除列管等業務。 3.辦理事務用品補充等業務。 4.保管開標鑰匙及簽名簿。 5.其他交辦等業務。 (二)工作期間:僱用期間自上班之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預計113年5月底)。 (三)僱用薪酬:月薪新臺幣26,400元,享勞健保,須自行負擔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
工作地址 | 本分署秘書室(地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4樓) |
聯絡E-Mail | tc1804@fn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親自或託人送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收發或以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秘書室「臨時人員(第2類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方式報名均可;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考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備取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經通知遞補未於期限內報到及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者,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報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4樓,04-23025353轉1810(黃科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