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現缺1名(得列候補2名,候用期間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10~2023-02-20 |
資格條件 | 1.具公務人員地政職系委任第3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列乙等者,且最近3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路1段11號8-9樓 |
聯絡E-Mail | AM7646@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請於112年2月20日前至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同意本所調閱履歷,並請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其他證件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其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若有疑問,請洽:人事室曾小姐(聯絡電話02-2983-6495)。 2. 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