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徵求 科員~2023-03-31

徵才機關 行政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消防與災害防救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21~2023-03-31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證明。
3、具災害防救相關業務工作3年以上經驗。
4、具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任用資格(衛生行政職系、環保行政職系、農業技術職系、衛生技術職系、消防技術職系、原子能職系、土木工程職系、交通技術職系、環資技術職系、天文氣象地震職系等皆可調任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
5、具備災害防救法制概念、災害防救業務經驗及學識。
6、具備高度工作熱忱及團隊合作精神、配合平日防災及災害緊急應變期間輪值及差旅者、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工作項目 1、辦理災防週報整體專題議題規劃、編排及定稿。
2、協調整合大規模地震防治策略。
3、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方針及對策幕僚作業。
4、中央部會災害防救相關中長程計畫、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初審意見研提。
5、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5樓
聯絡E-Mail cwli3@ey.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災害防救辦公室科員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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