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都市計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22-09-12~2022-09-19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部銓敘合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三、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四、具辦理都市計畫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本職缺報到後支援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辦理營造業業務、都市計畫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38號 |
聯絡E-Mail | juchi1108@tc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職缺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如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連同以下資料上傳系統: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現職派令與銓敘審定函。 4.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二、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及上開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內政部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人事室蔡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工程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分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五、聯絡電話:(02)27721350轉305蔡小姐或業務單位聯絡人(049)2352911轉137曾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