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徵求 工程員~2022-09-19

徵才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都市計畫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4-南投縣
有效期間 2022-09-12~2022-09-19
資格條件 一、公務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部銓敘合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三、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四、具辦理都市計畫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本職缺報到後支援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辦理營造業業務、都市計畫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38號
聯絡E-Mail juchi1108@tc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職缺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如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連同以下資料上傳系統: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現職派令與銓敘審定函。
4.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二、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及上開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內政部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人事室蔡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工程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分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五、聯絡電話:(02)27721350轉305蔡小姐或業務單位聯絡人(049)2352911轉137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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