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18~2023-03-0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公務人員且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或限制轉調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災害搶救開口契約、災後復建工程之彙整及經費核定。 二、整建修繕學校教育設施計畫(含校園安全設施等)、經費調控及校園安全環境督導。 三、安全檢核報表彙整及災防相關業務。 四、易淹水學校及排水改善業務(含抽水機)。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
聯絡E-Mail | po043@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1)最近一次的派令(2)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3)考試及格證書(4)大學及大學以上各等級學歷之畢業證書(5)英檢能力證明書或其他相關證書,如政府採購證照(無則免附)(資料若提供填寫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概由當事人負責)。 2.採線上報名,請應徵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個人簡要自述務必登打,路徑:我的履歷→個人簡要自述→個人簡要自述登打作業),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前開應檢附證件資料。 3.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 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5.報名問題請洽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黃科員06-2991111分機8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