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2-05-27

徵才機關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3等220薪點(29,150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2-05-19~2022-05-2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電腦文書及簡報製作等操作能力。
(三)具稅捐稽徵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地方稅捐稽徵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市府前路19號(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聯絡E-Mail la@mail.hlt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即日起至111年5月27日止,親送或掛號郵寄(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花蓮縣地方稅務局人事室收,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9號(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A610150書記職務代理約僱人員」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檢具文件如下:
(1)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須附正面脫帽相片2吋彩色照片1張】(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經歷證明影本。
(5)男性請繳退伍令。
(6)限具原住民族身分者。
(7)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無則免附)
(8)切結書。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2. 證件不齊或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寄)達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聘用期間:自實際進用日起至侍親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
4.待遇:僱用期間以3等(22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29,15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5.本次公開甄選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正取1名、備取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局網站。
7.聯絡電話:(03)8226121#141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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