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自榜示之翌日起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04~2022-07-13 |
資格條件 |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薪點280點(月薪36,316元)。 (三)定期契約進用期間:自即日起至考試人員分發前1日止,倘進用原因消失則該職代人員即需無條件解約。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商學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1年以上工作經驗尤佳。 3.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13日止,逾時不予受理。 (六)採二階段報名方式:【請務必致電人事室確認報名成功,未於本院網站報名成功者一律視同未報名】 1.有意者請先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websrv01.tpech.gov.tw/job/index.aspx)徵才公告,填報甄試報名表並完成線上報名。 2.應徵人員亦須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四、所列應繳證件及佐證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並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七)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111年7月28日前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websrv01.tpech.gov.tw/job/index.aspx)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八)甄試方式:專案報告50%,面試50%,總分70分以上為錄 取標準。 專案報告題目:【對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的認識及會計人員應具備的知能與期許】。(A4紙張橫式書寫,不限字數及格式,請連同報名表件併送。) (九)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
工作項目 | (一)經費執行等內部審核業務。 (二)採購案件之監標、監驗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會計室(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
聯絡E-Mail | A5003@tpec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人事室余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20,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一)應繳證件: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websrv01.tpech.gov.tw/job/index.aspx)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5.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等)。 6.退伍令(女性免送)。 7.專案報告。 以上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二)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單送達次日起算3日內(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回覆到職意願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4.本職缺錄取人員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5.為維持防疫量能,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自111年1月1日起,新進人員報到時,倘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等相關檢驗陰性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