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徵求 社會工作員(預估缺)~2023-02-13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社會工作員(預估缺)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3-02-07~2023-02-13
資格條件 1.現職人員。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3.大專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普或相當特考及格,且具有得調任社會工作職系之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5.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6.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未曾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並具規劃、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1. 個案處遇服務。
2. 志願服務業務。
3. 社會工作及醫療救助基金業務。
4. 各界捐贈管理。
5. 保護性案件業務窗口。
6. 器官捐贈宣導及登錄。
7.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
聯絡E-Mail person@pngh.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本職缺為預估職缺,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 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近1次銓審函、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具該職缺相關工作經歷之證明文件、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2) 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2.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 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4. 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本院人事室06-9261151#50508邱主任或社會工作室邱主任5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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