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 徵求 社工專業人員(約用人員)~2025-06-23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社工專業人員(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12~2025-06-23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及待遇詳見報名簡章,請至本所全球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www.typ.moj.gov.tw)。
工作項目 (一) 直接服務工作:
1.以個案工作來評估個案需求、提供支持協助,並結合社會資源,解決其問題。
2.透過團體工作,以改善人際關係,提升團體成員知能及增強其社會功能。
3.藉由家庭社會工作,協助危機或困境中之家庭,重建個案支持網絡。
4.依收容人需求評估進行社區資源連結及轉介,以協助個案順利復歸社會。
5.辦理講座/授課/宣導,提供心理衛教及社會資源等相關知能。
6.收容人紀錄/報告撰寫處遇計畫、紀錄或結案報告及檔案管理。
7.辦理或參加教育訓練、督導、研討、讀書會及推展專業處遇。
(二) 間接服務工作-處遇行政部分:
包括制定安排處遇、出席機關評核會議、檢核專輔處遇品質:
1. 制定安排處遇,依收容人需求安排及調整處遇場地、師資資源、心理與社會工作處遇之形式及期程,以完成處遇。
2. 檢核專輔處遇品質:各項處遇資料之正確性,處遇內容、目標與師資及個案搭配之適切性,評估結果將影響師資及處遇之調整。
3. 綜整收容人整體狀況,以評估收容人處遇情形及處遇品質。
4. 出席機關評核會議,從各面向提升收容人機關適應力及再犯預防,提供收容人評估意見及處遇建議。
(三) 協助特殊收容人處遇之規劃、發展或研究(有期刊發表經驗者尤佳)。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3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或現場報名方式辦理。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親送或以掛號郵寄至本所;通訊報名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概不受理,信封請註明【臺北女子看守所114年度社工專業人員(約用人員)甄選】字樣。收件地址: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33號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請於郵寄報名後應即以電話聯繫戒護科陳小姐,俾利後續行政作業安排。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所戒護科,聯絡電話:(02)2274-8872。
(二) 待遇薪資:
1. 具執照資格進用者,工作經驗未滿1年以報酬薪點344支薪基準起用,每月薪資新台幣47,850元及風險加給2,160元,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以報酬薪點360支薪基準起用,每月薪資新台幣50,076元及風險加給2,160元。
2. 碩士資格進用者(無執照)以報酬薪點312支薪基準起用,每月薪資新台幣43,399元及風險加給2,160元。
3. 學士資格進用者(無執照)以報酬薪點296支薪基準起用每月薪資新台幣41,173元及風險加給2,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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