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技士~2025-06-16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10~2025-06-16
資格條件 (一)現敘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者。
(三)具通訊管理及採購維護等相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無線電、電話交換機及防救災通訊管理及維護。
(二)公務通訊門號規劃、管理及核銷。
(三)須配合本市災害應變中心各項開設輪(值)班。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職缺有危險加給及首都加給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
聯絡E-Mail am0685@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期限內至ECPA「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於確認簡歷及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自傳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機關調閱,並將以下文件掃成一個PDF檔後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現職派令
4. 現職最近之銓敘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英檢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二) 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若應徵人員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不另行通知補件)或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三)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聯絡電話:02-89519119分機8314詹小姐、工作內容詢問分機8112林先生。
(五) 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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