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史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1~2025-06-23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男須役畢或免役)。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 3.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一職等以上之現職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情事。 4.品行優良,具備良好溝通能力,擅長文書作業軟體,並熟悉綜合行政、議事與管考等業務,具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5.無限制轉調情形。 6.須能配合職務輪調。 |
工作項目 | 1.辦理綜合行政(公文登記管理、彙整工作計畫、彙編大事記、民意信箱處理、及其他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2.辦理議事與管考(各項會議之籌備、記錄、及指示事項追蹤管考)。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史館臺北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號) |
聯絡E-Mail | L8385@drn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授權同意本館調閱。 2.隨履歷檢附資料包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如外語能力證明或與本職缺職務相關訓練證明文件等,無則免附)等,並請合併掃描成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3.甄選及評比方式,係依公告之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就儀態、言辭、見解、思考邏輯、發展潛能、服務觀念及專業知能等進行考評,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紙本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相關作業。 4.本職缺得視需要,依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5.工作項目相關問題請洽(02)2316-1062林科長。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2)2316-1010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