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6,316元) |
職稱 | 約僱技佐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4~2023-05-14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良好(如Word、Excel、PowerPoint)。 (三) 品性端正、主動積極、具溝通協調能力及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 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市政大樓機電系統設備之操作維護管理等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中央區) |
聯絡E-Mail | bz1956@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報名(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公務機關經歷證明文件PDF檔案(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公務機關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二) 相關資料上傳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中心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於系統線上報名或檢附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三) 經審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原則以電子郵件通知),惟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中心亦得予從缺。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不另行通知,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四) 本職缺係提報為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僱用之職務代理人員,僱用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為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離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 本職缺正取2名,並得擇優備取1至4名,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本中心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正(備)取人員,其應於錄取通知載明之報到日次日起算3個工作日內辦理報到,逾期視為放棄正(備)取人員資格。 (六) 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電洽機電組陳股長,電話:(02)27208889轉8645;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機構何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8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