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徵求 技士~2023-06-26

徵才機關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3-06-13~2023-06-26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清淨家園業務
2. 掩埋場管理
3. 垃圾車輛即時系統管理
4. 環境災害系統
5. 髒亂點稽查
6.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竹東鎮長安路101號
聯絡E-Mail 20001117@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本職缺資格者,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應徵系統,並確認「我的
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本所於甄審期間可取
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
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
5.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等。
二、本職缺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
撤銷派令。
五、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列候用人員1-2名,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
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六、聯絡人:人事室李小姐(03)5966177分機620
七、本案另有獎金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