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6~2023-08-05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二)經高考三級或相當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之相關職系現職公務人員,並具擬任職務調任資格者(領有獸醫師證書)。 |
工作項目 | (一) 動物用藥品、試劑、疫苗財務採購案與履約管理。 (二)臺北市動物安養機構輔導與推廣業務。 (三)學生參與公共服務短期志工業務、受理民眾團體參訪、攝影申請及辦理戶外認養活動。 (四)動物醫療設備採購及維護事宜。 (五)犬貓籠舍巡查、醫護與管理。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潭美街852號及安美街191號(臺北市動物之家) |
聯絡E-Mail | e14693@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現職人員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獸醫師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本次公開甄選,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連絡電話:02-87897158-7145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