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一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24~2023-08-07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資格者,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醫院需要,執行公務暨工作調整、職務輪調。 (四) 具備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五) 具有政府採購法基礎或進階證照為佳。 (六)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工作項目 | 1、 委託規劃設計勞務及工程採購案。 2、 修繕工程。 3、 綜合例行性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澎湖醫院) |
聯絡E-Mail | person@pngh.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 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1次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具該職缺相關工作經歷之證明文件、採購證照或其他專長證明(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2) 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2.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 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4. 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本院人事室或總務室黃主任50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