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徵求 科員~2023-07-31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7-24~2023-07-31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最近3年考績2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2.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3. 須能配合加班,且具政府採購法專業人員證照者。
4. 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具有主動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者尤佳。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 辦理研考相關業務。
2. 辦理議會相關業務。
3. 一般行政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聯絡E-Mail 1002622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線上應徵作業(不受理郵寄報名):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簡要自述(不可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局調閱。
(2)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身分證正反面、2.最近一次銓審函或考績通知書、3.最高學歷、採購證照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無則免),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3)請下載本局外補人員簡歷表,填寫後寄至10026225@mail.tycg.gov.tw。
2. 經審查資格符合,本局擇適合業務需要者,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不符合需求或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 本次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4. 聯絡方式:(03)3322101分機5213,人事室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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