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清潔隊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清潔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18~2023-07-21 |
資格條件 | (一) 性別不拘。 (二) 高級中學 (高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 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足以勝任指派之工作。 (四) 身體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者。 (五) 本次甄選參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相關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 者,不得報名參加甄選: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 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7.依法停止任用。 8.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9.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迴避進用規定: 依據(比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 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 |
工作項目 | (一)本鄉垃圾衛生掩埋場之掩埋作業、場地整理、各項設備、設施操作及環境維護等工作 (二)執行垃圾、廚餘、資源回收物品清運工作。 (三)鄉內環境衛生整頓工作、髒亂點清理工作、環境衛生消毒、清運大型傢俱與回收物及其他相關環保工作等。 (四)依實際清潔隊工作之需求,統一指揮調度擔任相關工作。 (五)上級單位、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轄內。 |
聯絡E-Mail | t1401@ms1.mles.yl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07月21日下午5時00分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00分)。 (二) 報名方式:檢具文件親自或委託送至雲林縣褒忠鄉公所清潔隊。 (三) 報名地點:雲林縣褒忠鄉有才村北興46號。 (四) 聯絡電話:(05)697-4483。 七、報名應繳文件: (一) 報名表1份(請自行至本所網頁下載)。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文件影本1份。 (五) 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六) 公立醫療院所體檢檢查表。 (七) 履歷表(請自行至本所網頁下載)。 (八) 最近半年內二吋半身脫帽照片。 (九) 切結書(請自行至本所網頁下載)。 八、甄選及錄用方式: (一) 本隊另通知面試時間,請親自參加面試,未依指定時間或無法配合面試時間者,即取消錄取資格。 (二) 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三) 錄取者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經發現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符 者,即取消錄取資格。 九、備註: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