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25~2025-09-0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升官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四、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如具該身分請附相關文件)。 |
工作項目 | 一、關於職業安全法規之擬訂、修正、解釋及宣導事項。 二、關於營造業職災檢查報告書、訴願與行政訴訟案之審核事項。 三、關於營造工程職災統計分析、施工安全與職災預防事項之研訂、推動、輔導。 四、關於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之業務推動及相關規定之擬訂、修正、解釋及宣導事項。 五、關於公共工程金安獎評選之業務推動及相關規定之擬訂、修正、解釋及宣導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
聯絡E-Mail | siri79@osh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4年9月8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經銓敘部認定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書函外,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用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另如遇報名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 三、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亦不予通知面試。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