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31~2025-04-07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地政、都市計畫、測量、法律、公產、財政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國有財產清理接管、產籍管理業務。 (二)國有公用不動產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專案計畫案件。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捷運中正紀念堂站7號出口)。 |
聯絡E-Mail | ar8443@fnp.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並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另請上傳照片及相關資料影本[(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工作經驗證明、英語檢定等。)],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止;工作報酬為每月薪點280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須自付勞、健保自付部分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退休金)。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方式: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7718121轉分機1121張科長;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2)27718121轉分機2103周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