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1-27~2025-12-06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委任第五職等以上銓敘合格實授之現任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嫻熟公文及電腦文書處理、溝通協調及資料統計與整合能力。 (四)具採購專業證照為佳。 |
| 工作項目 | (一)財產之驗收、登記、保管及表報(含消耗品及非消耗品之申請、驗收及建物公共安全、車輛維修管理、保險、稅捐、財產壽年擬定及管理等)。 (二)財物廢品處理。 (三)捐物製據、上網徵信。 (四)醫療耗材(衛材)之申請、驗收及發放、管理。 (五)院舍及單舍之管理(含工程採購)分配。 (六)役男督導。 (七)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
| 聯絡E-Mail | cnh253@chnh.mohw.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資料(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本案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 (四)聯絡人:04-7258131分機250吳小姐。 ※備註:錄取人員報到時須繳交新進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