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 職稱 | 助理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23~2025-10-02 |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調任)且現敘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三、實際辦理研考業務1年以上經驗,具有檔案管理業務經驗者尤佳。 四、熟諳採購相關法令,具有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並具工程會採購專業人員相關訓練及格證書者(請附採購證照)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形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研考、檔案管理、委外停車場管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709025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
| 聯絡E-Mail | person@nmth.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ㄧ、本職缺為預估缺,限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線上投遞履歷參加應徵方式,請應徵者於114年10月2日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確認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同意授權本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聯絡方式,並上傳相關附件,無自述或未檢附相關附件者均視同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三、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徵才系統,相關上傳資料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1)現職派令 (2)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非綜合行政職系,請加附綜合行政職系合格實授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採購專業人員相關訓練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7)其他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外語能力檢定證明等,無者免附)。 五、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六、本案職缺擬列正取1名、擇優備取至多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從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七、聯絡電話:06-3568889轉分機2270人事室蘇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