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大豐國民小學 徵求 警衛~2026-01-31

徵才機關 新北市新店區大豐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警衛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17~2026-01-31
資格條件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2.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凡年滿18歲以上。
3.因工作性質考量,以國小學歷以上為佳。
4.能繕寫工作日誌及填寫表格,並具備應對能力。
5.能協助導護工作,協助學童上下學,校園巡邏,掌握校園門禁安全管理。
6.能協助接聽電話,正確轉達各處室訊息。
7.能具有水電維修或園藝能力者於評審時可作為加分依據。
8.最近三個月內公私立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檢查體檢表(含胸部X光檢查)身體健康者(可於錄取後7日內補附,惟檢查結果不符,得不錄取,由備取者遞補)。
9.其他條件請參閱本校簡章。
工作項目 1.校園門禁安全及通報:門禁管理,依規定管制進出大門之人與車輛,校外人士或家長洽公,依規定辦理登記換證及通報事宜,非必要性不可擅自離開警衛執勤室。
2.校園安全定點定時巡視:校園安全巡視,放學後依規定將各棟樓樓梯鐵門上鎖、保全系統設定及各區水電控管,並按時巡視校園。
3.上下學時交通指揮協助:上下學時間協助交通指揮、維護師生、家長安全及郵件簽收、傳達與電話接聽。
4.校門口及警衛室周圍清掃整潔與維護。
5.消防系統、電源系統、監視保全系統之監看、操作及異常狀況處理。
6.課後及例假日活動支援及施工進行時必要之協助。
7.校園開放及場地租借:校園開放和場地租借(夜間、例假日)之控管與協助。
8.颱風過後,非值勤期間須義務返校協助學校進行復原工作。
9.其他偶發性事件負責通報相關單位人員協助處理。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大豐國民小學(新北市新店區民族路10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02-22192619轉830或831,總務主任或事務組長。
請參閱本校甄選簡章(https://www.dfes.ntpc.edu.tw/p/406-1000-8976,r147.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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