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 徵求 技士~2025-05-02

徵才機關 農業部農糧署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5~2025-05-02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符合調任農業技術職系並已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合格實授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報名截止日起30日內限制轉調期滿者,視為符合資格)。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農業相關科系畢業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需熟悉特用作物、農業發展相關法規及具備農業、統計、行政管理等基本學識。
工作項目 一、檳榔廢園轉作業務。
二、特用作物產業輔導業務。
工作地址 農業部農糧署(臺北辦公區);100024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15號。
聯絡E-Mail smiles@mail.af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調任者,請於114年5月2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並請確認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自傳、附貼最近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及外語能力證書等證明文件。
2. 為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現職公務人員寄送紙本資料恕不受理。
3.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視甄選結果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 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徐小姐,聯絡電話:049-2332380#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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