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蘇澳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學務創新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21~2025-05-05 |
資格條件 | 1. 具有教育部校安(包括學務創新)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以下簡稱培訓合格證書)。 2.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3. 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尚未取得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有情事變更致無法如期取得者,不受此限。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1. 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含進修部)工作:含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值勤、宿舍管理等工作。 2. 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班時),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校安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 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駐站及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 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相關業務。 5. 賃居、寄宿、工讀學生等輔導、訪視相關工作。 6.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相關業務。 7. 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相關業務。 8. 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9. 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10.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附件及其他相關規定所載事項。 11.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以不影響前項工作為原則)。 |
工作地址 | 1.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上班5天。 2.學務創新人員(A)正常班:週一至週五07:00至16:00 3.學務創新人員(B)宿舍管理(小夜):週一至週四13:30至22:30 週五08:00至12:00 週日17:00至22:00 4.學務創新人員(C)宿舍管理(大夜):週日至週四22:00至隔日07:00 5.上班起訖時間應於錄取後於學校勞動契約訂之,(A)(B)(C)三組視任務需求須相互輪替與代理;若協助辦理學校相關活動、支援上級單位指派(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或聯絡處)等任務,則視勤務情況辦理補休(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補休) 工作地址: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3號 |
聯絡E-Mail | savs161@savs.il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方式:教育部宜蘭縣聯絡處3樓會議室(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181號,公務電話03-9351885,承辦人:學務創新人力李祥麟) 參考網址: https://ilansocgc.com.tw/ 有效期間: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4 年05 月05 日17時截止,以郵戳為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