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徵求 約用人員~2025-04-21

徵才機關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5-04-14~2025-04-21
資格條件 1. 大學以上畢業。
2. 具電腦文書軟體(LibreOffice、Office)運用操作處理能力。
3. 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4. 服務態度良好且具有耐心,視業務需要,能配合加班。
5. 具有國有財產占用排除及房地管理經驗,且具相關業務法規概念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國有財產占用地排除、國有房地管理、點狀線狀及綠美化管理、報表彙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右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薪資:每月薪資38,600元。
二、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上班日起,於當年度考核通過者,再續簽訂下一年度契約。
三、應徵方式:採現場親送報名應徵,請檢具1.約用人員履歷表(內容需完整並請簽名及務必粘貼或書表逕列印2吋彩色相片,否則視為資料不完整)、2.最高學歷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若已役畢或免役者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書影本,另可一併檢附經歷證明、汽、機車駕照等影本,請將應徵文件裝入信封,信封請於寄件人旁或履歷表上方空白處註明應徵職缺,例如「應徵約用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應徵信封或履歷表未註明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及退件。前述履歷表相關資料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4月21日前親送達至本分署花蓮辦事處(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右棟1樓,信封收件人:彭小姐),請自行計算送達時間,逾期送達不受理、應徵文件應填內容錯填或漏填及檢附文件資料不全者,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徵才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書面審查合格者統一訂期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未獲通知者及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各職缺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五、本次徵才聯絡人:彭小姐,電話:03-8339399轉211。
六、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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