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4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7~2025-04-2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電腦能力。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動物技術職系技佐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本市動物之家(南屯園區、后里園區) |
聯絡E-Mail | dalig024@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具資料】: (一)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二)相關經歷或電腦、文書處理相關證照影本。 (三)本處外補職缺履歷表(請至本處網站http://www.animal.taichung.gov.tw-本項徵才公告頁面 下載)。 (四)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報名文件影本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信封面上註明應徵「技佐職務代理」及聯絡電話號碼,於114年4月21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有關資料郵寄至本處人事管理員(408011臺中市南屯區萬和路一段28之18號)辦理報名。 【其他】: (一)本職務係辦理本處技佐職缺列入114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前所遺業務,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上開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約115年3月底)為止。受僱期間如代理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者,經本機關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救助或資遣補償 (二)薪資標準: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暨相關規定,以4等250薪點標準支給(約為135*250=33,750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等自付額)。 (三)資料齊備並合於本處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 (四)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資料,全部資料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五)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4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員得不予錄(備)取。 (六) 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3869420轉111謝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