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徵求 輔導員~2023-07-14

徵才機關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輔導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30~2023-07-14
資格條件 1. 具社勞行政職系同一職組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1. 服務對象個別化支持服務計畫之評估、擬訂與執行。
2. 服務對象技藝陶冶之訓練、轉銜之評估、跨專業保健計畫之討論及社會適應活動之規劃。
3. 服務對象之生活照顧監護管理及家庭訪視。
4. 服務對象之外展工作暨生活服務規劃、執行與推展。
5. 直接照顧人員之考評、輔導等相關業務。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聯絡E-Mail ap8825@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請於公告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2. 報名時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下列文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現職公務人員請一併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
3. 截止收件日期:112年7月14日。
4. 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02-28611380 #127 劉先生;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聯繫:02-28611380 #154吳課長。
5. 本次徵才擬正取1名,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
6. 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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