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50至300薪點(32,425元至38,910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8~2023-07-05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以上學校畢業。 2.對行政法規有興趣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4.須配合不定時加班。 5.有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佳(檢附相關證明)。 |
工作項目 | 1.法規案件審查、整理、疑義研析闡釋。 2.契約審閱、履約爭議研析。 3.行政救濟爭議研析。 4.法律個案意見提供。 5.國賠案件處理。 6.臨時交辦事項。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交通部公路總局法制室(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
聯絡E-Mail | ciaw@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限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登入後,線上填寫相關履歷資料,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符合資格條件之畢業證書、經歷及專業證照等證明文件,如未上傳者,以資格不符論,合則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2. 本職務僱用期自報到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辦理業務績效良好者,得予續聘。 3. 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面試之日起3 個月內。 4.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5. 聯絡人及電話:黃小姐02-23070123分機1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