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職業輔導評量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若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則由備取人員遞補。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10~2023-07-24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 (二)完成職業輔導評量專業訓練一百六十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2.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從事就業服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或職能治療相關工作一年以上。 3.非屬前目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且從事就業服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或職能治療相關工作一年以上。 二、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備汽車、機車駕照者尤佳。 待遇:3萬7,483元/月 (薪資待遇將依勞發署最新公告規定辦理)。 進用期限:自奉准後人員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1. 身心障礙者接案晤談服務、擬訂個別化職業輔導評量服務計畫。 2. 提供標準化心理測驗、工作樣本、情境評量、現場試做及職場分析。 3. 撰寫職評報告及召開職評說明會等相關業務。 4. 職評業務宣導及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 5. 辦理長官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雲林縣政府(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繳驗文件: 一、報名表與自傳(如附件)。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工作證明(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等)。 五、相關專業證照影本。 六、有關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七、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報名方式:請於112年7月24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上揭繳驗文件至雲林縣政府勞青處勞工福利科楊芮崨小姐收,聯絡電話:05-5523518;信封請註明「應徵職業輔導評量員」字樣,逾期或繳驗文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口試甄選,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