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23-05-01

徵才機關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24~2023-05-0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公務人員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3.具備電腦office及相關基本操作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5.具兵役行政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常備兵及補充兵徵集、緩徵事故處理。
2.徵集妨害兵役。
3.可徵役男問卷調查通知。
4.徵處情形統計。
5.西村、中坡、正和、黎安、景勤等5轄里之相關業務。
6.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9、10樓
聯絡E-Mail bp-10542@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 現職人員
1.應徵者請於5月1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
2.請線上更新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自傳、附貼最近照片),於公告期間內上網應徵。
3.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 非現職人員
請將履歷表及附件(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合併成一個PDF檔,檔名註明「應徵兵役課課員—OOO(姓名)」,於5月1日前E-mail至bp-10542@gov.taipei,並以電話確認本機關業已收受資料。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PDF檔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甄選方式:
1.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名單於本所最新消息公告)
2.出缺課室聯絡人:林小姐;電話:2723-977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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