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人員區分 | 教育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助理教授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2-11~2025-05-31 |
資格條件 | 學歷:具備土木工程或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 條件、專長: ※具空間資訊領域專長為主,跨土木防災領域為輔。 ※除上述專業外,並能以中、英文講授大學部測量學、測量實習、地理資訊系統與實習、其他相關與研究所課程,並獨立拓展其研究領域及爭取各項研究計畫者。 (以具備CEFR B2或是同等級之英文能力以上英文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
工作地址 | 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備申請資料: 1.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2.學、經歷證明文件:(1)含大學、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影印本。 (2)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學歷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3.大學、研究所及博士班成績單。 4.博士論文(全文)裝訂本。 5.完整著作目錄及近5年內發表之學術論文代表著作(全文)抽印本或影印本。 6.個人教學及研究發展規劃書(以5頁A4為限)。 7.2封推薦信函。 8.1年以上與任教科目相關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證明。。 9.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得獎、參與重要服務資料與專利等) 10.填具「工程學院新聘教師點數核算表」。(表格電子檔請至本校土木系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11.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12.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13.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14.以上資料除以書面方式提供外,亦請提供一份完整之電子檔。 收件截止日:114.5.31 聯絡人:李佳容小姐 聯絡電話:02-2771-2171分機2613 聯絡電子信箱:f10907@ntut.edu.tw 備註: 1、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2、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