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主計處 徵求 約僱統計調查員~2025-10-23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主計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統計調查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0-13~2025-10-23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且曾辦理調查工作達2年以上者。
2.本工作屬外勤(實地訪問調查工作)性質,須持有駕照且自備機車(或汽車)。
3.口試日期請參閱遴選簡章,遴選簡章請至本處網站(https://dbas.tycg.gov.tw)之「業務資訊/人事/職缺通報/約僱統計調查員」下載。
工作項目 1.辦理物價、薪資、就業失業等指定統計調查,及工商、農業與人口普查等基本國勢調查。
2.辦理中央各機關定期或不定期之統計調查。
3.辦理普抽查表之審核及複查作業。
4.辦理普抽查行政及數位化相關作業。
5.辦理普抽查之聯繫、協調、輔導及訓練事宜。
6.其他上級交辦有關調查業務。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主計處經濟統計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日期及方式:於114年10月23日前,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桃園市政府主計處經濟統計科許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約僱統計調查員」及白天可聯絡電話。
2.檢附證件: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基本資料表、最近3個月2吋照片、足以證明應徵條件之文件影本及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等。
(簡式履歷表及基本資料表請至本處網站之「業務資訊/人事/職缺通報/約僱統計調查員」下載)
3.口試應考人姓氏、身分證號後5碼及應試編號於114年10月29日上午10時上載桃園市政府主計處網站(https://dbas.tycg.gov.tw)最新消息項下,若有疑義,請於114年10月29日下午2時前主動來電確認,逾時恕不受理;又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因檢證不齊且未於期限內補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5.僱用期間:自114年12月16日(出缺日)起或實際簽約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期滿後視服務成績及工作需要,按年報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繼續僱用。
6.本案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522許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