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主計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 |
| 職稱 | 約僱統計調查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13~2025-10-23 |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且曾辦理調查工作達2年以上者。 2.本工作屬外勤(實地訪問調查工作)性質,須持有駕照且自備機車(或汽車)。 3.口試日期請參閱遴選簡章,遴選簡章請至本處網站(https://dbas.tycg.gov.tw)之「業務資訊/人事/職缺通報/約僱統計調查員」下載。 |
| 工作項目 | 1.辦理物價、薪資、就業失業等指定統計調查,及工商、農業與人口普查等基本國勢調查。 2.辦理中央各機關定期或不定期之統計調查。 3.辦理普抽查表之審核及複查作業。 4.辦理普抽查行政及數位化相關作業。 5.辦理普抽查之聯繫、協調、輔導及訓練事宜。 6.其他上級交辦有關調查業務。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主計處經濟統計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日期及方式:於114年10月23日前,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桃園市政府主計處經濟統計科許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約僱統計調查員」及白天可聯絡電話。 2.檢附證件: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基本資料表、最近3個月2吋照片、足以證明應徵條件之文件影本及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等。 (簡式履歷表及基本資料表請至本處網站之「業務資訊/人事/職缺通報/約僱統計調查員」下載) 3.口試應考人姓氏、身分證號後5碼及應試編號於114年10月29日上午10時上載桃園市政府主計處網站(https://dbas.tycg.gov.tw)最新消息項下,若有疑義,請於114年10月29日下午2時前主動來電確認,逾時恕不受理;又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因檢證不齊且未於期限內補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5.僱用期間:自114年12月16日(出缺日)起或實際簽約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期滿後視服務成績及工作需要,按年報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繼續僱用。 6.本案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522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