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3等230薪點 |
| 職稱 | 約僱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0-22~2025-10-30 |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4.具機車駕照。 5.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1.受理休耕轉作申請勘查。2.核發農業機械使用證。3.農情面積調查、農業天然災害救助。4.農業推廣、病蟲害防治。5.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4年10月30日前檢具個人履歷表(附照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採親自報名或掛號郵寄方式均可。以掛號郵寄時請寄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觀光暨農業課收,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二)書面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僱用人員為辦事員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約114年11月)起至115年7月23日止或該員請假原因消滅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聯絡人:廖先生;聯絡電話:037-25007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