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徵求 約僱代理人~2025-10-30

徵才機關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3等230薪點
職稱 約僱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5-10-22~2025-10-30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4.具機車駕照。
5.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受理休耕轉作申請勘查。2.核發農業機械使用證。3.農情面積調查、農業天然災害救助。4.農業推廣、病蟲害防治。5.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14年10月30日前檢具個人履歷表(附照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採親自報名或掛號郵寄方式均可。以掛號郵寄時請寄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觀光暨農業課收,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二)書面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僱用人員為辦事員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約114年11月)起至115年7月23日止或該員請假原因消滅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聯絡人:廖先生;聯絡電話:037-25007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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