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7~2025-03-2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大專以上畢業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同等學歷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 2.具護理專業能力N2(含)以上證書。 3.具區域教學醫院(含)以上層級醫院之5年以上臨床工作經驗。 4.具臨床教師資格及護理行政管理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 以臨床護理為主,執行臨床病人照護、護理病歷記錄、護理臨床教學及協助臨床護理品質提升等業務或護理行政管理業務。 2.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信二路268號 |
聯絡E-Mail | kln04618@kln.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檢附下列報名資料依公告日止前親送或郵寄至本院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1份(請於相關附件資料或至銓敘部網站下載) (二)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相關學經歷及畢業證書影本 (四)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五)具護理專業能力N2(含)以上證書 (六)具區域教學醫院(含)以上層級醫院之5年以上臨床工作經驗 (七)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八)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最近5年內考績、奬懲、臨床指導教師、優良護理人員、部定教職資格、研究發表、語言檢定等無則免附) (九)另請應徵者請至本院網站www.kln.mohw.gov.tw便民服務→資料下載→人事室→基隆醫院各類人員甄選登記表內「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並完成簽名後一併隨著資料寄出。 二、 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及依序裝訂,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公職護理師職缺。資料不完整或證件有缺漏者,不另通知補件;所附資料如有虛假,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 符合資格者將由護理科先行初審、會談後再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以上資料同意提供本院招募人才彙集處理及使用。未獲通知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者由本院逕予銷毀。 四、 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五、 聯絡人: 02-24292525轉2356方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