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7-03

徵才機關 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三等220薪點(約29,700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26~2025-07-03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及簡報製作等操作能力。
3.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5.品行良好,無不良紀錄。
備註:本職缺僱用期間自進用之日起預計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工作日止,倘僱用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本職缺月薪220薪點,折合為新臺幣30,602。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詳情請洽張課長02-27230711分機301◎
1.登記案件結案、拆件及發件。
2.登簿案件配件業務及隨案謄本作業。
3.協助實價登錄或登記案件收費。
3.繕印權狀業務。
4.地籍資料掃描建檔整理歸檔。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0015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
聯絡E-Mail fv_1601052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表,含照片及自傳(內容包含:家庭概況及經歷;個人專長;應徵動機及工作期許。)請自行下載履歷表:「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 >常用表格下載>任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並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3)相關工作在 (離)職證明等資料,逕寄至110015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人事機構蘇先生收,信封上請註明『地籍資料課約僱書記甄選』字樣。
二、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自述)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學經歷證明文件。
三、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02-27230711分機506蘇先生。
四、本次甄選,擇優甄試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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