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天文氣象地震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30~2025-07-04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研究所畢業,具碩士以上學歷者。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天文氣象地震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與各防救災單位之協調聯繫與即時氣象預報資料之提供。 2.辦理各防災業務(研習會、演習、教育宣導等)之規劃與協調。 3.辦理氣象署緊急事件之對內、外通報與聯繫。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中央氣象署綜合規劃組) |
聯絡E-Mail | jh_chen@cw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填寫履歷表自述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經本署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如有疑問,請電洽人事室陳先生02-23491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