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07~2025-10-21 |
| 資格條件 | 1. 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具薦任第6~7職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或訓練及格者可)。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事由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 3. 具團隊精神及溝通、規劃與應變能力,熟悉資料彙整及電子公文處理,並能配合約每1.5月一次夜間或假日輪值。 |
| 工作項目 | 1. 營繕保全洗衣人力及機電專業服務案。 2. 本院各類營繕機電報修案件派案、追蹤或請購、履約管理、查驗及核銷。 3. 工程採購案件(含擔任永福之家拆除工程及重建工程窗口)。 4. 工程及財物採購案保固。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
| 聯絡E-Mail | ap8825@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請於公告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2. 報名時請將下列文件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徵才系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現職公務人員請一併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任職未滿3年則檢附全部考績通知書)。 3. 截止收件日期:114年10月21日 4. 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02-28611380 #127 劉先生;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聯繫:02-28611380 #105鄒主任。 5. 本次徵才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擬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6. 本職缺預計114年9月8日出缺,如因故未出缺或出缺期程調整,本院得取消或調整甄審事宜。 7. 本院備有職務宿舍,錄取同仁如戶籍設於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以外者,得申請候床,依序入住。每天上午7時40分及下午5時40分,分別有捷運士林站及本院出發之通勤巴士,同仁可自費搭乘,或步行10分鐘前往鄰近車站搭乘公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