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美術館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10-08

徵才機關 桃園市立美術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9-25~2025-10-0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
3、具相關公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議會業務、館務會議及研考業務窗口。
2、園藝管理業務(青埔館、書藝館)。
3、書藝館採購業務。
4、書藝館及八德館室內空氣品質相關業務。
5、庶務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立美術館(桃園市中壢區高鐵南路二段90號)
聯絡E-Mail 10065043@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114年10月8日前將報名應繳文件整合為1個檔案(建議為PDF檔)後以電子郵件寄至10065043@mail.tycg.gov.tw,或以紙本於截止日前寄(送)達(非以郵戳為憑)330014桃園市中壢區高鐵南路二段90號桃園市立美術館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館甄選報名方式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件註明應徵「總務組約僱職務代理人」,簡歷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列印使用(亦可至本館網站-訊息公告-徵才活動頁面下載),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2868668#4001周小姐。
(二)資料審核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詳細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另於本館網站徵才訊息公告。
二、報名應繳下列文件(文件不齊、未用本館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
(一)本館甄選簡歷表1份(如附件)。
(二)自傳1份(300~1000字,以1張A4紙張單面繕打)。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外國學歷請附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畢業證書之原文影本及中文譯本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四)其他相關資料影本1份(如服務證明書、語言檢定證明等)。
三、薪資:約僱五等280薪點,約38,948元/月。
四、僱用期間: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請公傷假人員銷假上班前1日止(目前暫定為114年11月12日,視情況可能會再延長),如公傷假人員提前銷假上班則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
五、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館網站,正取人員經通知未依限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保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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