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徵求 助理員~2025-10-13

徵才機關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交通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9-26~2025-10-13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交通運輸或資訊、法律相關科系尤佳。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調任交通行政職系資格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 辦理電子收費(申訴、舉發、強制執行等)、ETC部分業務委外採購、智慧停車系統維護工作、服務區履約管理及人民陳情處理。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業務科(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
聯絡E-Mail cyj0208@freeway.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履歷表須填寫簡要自述,不得空白)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者,請另附具有工作內容之服務證明書《表格如附件》)、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如考績尚未核定,請檢附機關出具之證明)、銓敘部認定職系專長文件(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27936555#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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